对于该案,法院审理认为,《特种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视频监控证实事故发生前电梯及三楼电梯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是宋某脚踢电梯门才导致三楼电梯层门导向装置脱离层门地坎,失去防坠落保护功能。宋某作为成年人,具有一定的生活常识,应当预见其踢电梯门的行为及与被害人之间的身体接触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但其因疏忽大意并未预见,主观上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失,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律特征,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事发后,宋某有自首情节,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因此判决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24-11-23 17:51:55